(二)加大金融对龙头企业支持力度。各类金融机构要对农产品加工、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险机构要积极对诚信守法经营的农产品加工、优势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办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提高其抗风险能力。金融机构要对发展前景好、有订单但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完善农产品加工财税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补贴方式,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和专项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建设农产品加工集群、创建优势品牌产品,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涉农增值税、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农业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出口退(免)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和调控作用,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扩大出口。
五、促进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发展
(一)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农产品“双向流通”,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积极推行“农超对接”、农产品网上购销和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模式,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采基地,促进产销衔接。鼓励建设农产品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提高流通效率和加工配送能力,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推行连锁经营、商品配送等新型业态和经营方式,不断提高农家店覆盖率。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业务,疏通进货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强化商品配送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商品配送率。支持企业研制适合农村的日用消费品,打造自主品牌。鼓励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共同开拓农村市场,支持建设区域性商品采购联盟。
(三)加快培育农产品经纪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为依托,发挥经纪人在农村市场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交易市场+农产品经纪人+农户”、“公司+专业社+基地+农户”等农产品经营服务形式。鼓励发展“农超对接”专业合作社,引导各类农产品协会、专业合作社、农民运销大户、种养大户进入流通领域,实现农产品贸易企业、加工企业、交易市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机统一、相互作用。
(四)加强农资生产供应。加强煤电油运的组织协调,做好化肥生产原料的供应保障工作。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实行优惠价格政策,合理安排省级淡季商业储备化肥出库。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水产苗种为重点,切实加强农资市场和生产企业监管,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