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业工作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冀政〔2009〕131号 2009年6月2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精神,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保持农业农村经济的良好发展势头,提出如下意见:
一、稳定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
(一)加强农业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加强惠农政策宣传和科技服务,科学推进夏播工作,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指导农民加强玉米、棉花等作物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防控和气象灾害防范,努力实现农业生产丰收,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200万亩以上,总产达到582亿斤。
(二)认真落实惠农政策。积极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整合渠道、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兑现到户,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
(三)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围绕实施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以做大畜牧业、做强菜果业、做精水产业为重点,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努力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加快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高蔬菜、水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结合实施国家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积极推进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大力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植保工程、种子工程和大型商品粮基地工程,切实增强粮食发展后劲。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建设163个粮棉油高产创建示范方。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和骨干河道治理步伐,搞好大中型灌区配套续建和节水改造,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
(五)提高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实施一批气象基础设施项目,提高气象服务水平。加快实施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与应急气象服务工程,建设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进一步提高全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工程,加强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扩大农业生产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收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用于贷款担保。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财政性补贴政策,逐步扩大保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