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发〔2009〕289号)
各市、义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我厅《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浙建办〔2004〕41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全面完成,总结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谋划2010年和“十二五”的工作思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2009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总结
请各单位以表格形式对本部门完成2009年度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逐项填妥自评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书面依据,于12月28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厅。
数据不能确定的,请暂报预计数并作说明。
二、研究提出2010年度目标责任制一类工作目标考核建议
请各单位参照所附考核内容和工作实际,研究提出2010年度一类工作目标考核建议(格式及内容建议见附件2),于1月4日前上报我厅。
三、总结2009年度主要工作并提出2010年度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安排
我厅将在12月下旬召开各市、义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局长(主任)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全面总结今年工作,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安排(格式见附件3),书面材料按正式会议通知要求带到会上。
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本,请同时发送至厅办公室电子公务邮箱:tban@zjjs.com.cn.。
联系人:陈航、房建祥、蒋智勇,电话:0571-87052825、87052829,传真:87052848。
附件:1.2009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2010年度一类工作目标(格式及内容建议)
3.材料格式(略)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2009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填表单位:(盖 章)
| 考 核 内 容
| 完 成 情 况
| 目标分
| 自评分
|
一
类
目
标
| 1. (按责任书内容逐项列明)
| |
|
|
……
| |
|
|
小计
| | 100
|
|
二
类
目
标
| 廉政建设工作
|
| 15一票制
|
|
安全生产工作
|
| 15一票制
|
|
信访工作(越级上访量、信访统计、重要信息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批示件办理等)
|
| 26
|
|
政务信息工作
|
| 6
|
|
系统统计工作
|
| 6
|
|
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
| 8
|
|
行政执法责任制
|
| 10
|
|
电子政务运行工作
|
| 8
|
|
其他督办工作
|
| 6
|
|
小计
| | 100
|
|
三
类
目
标
| 加 分 内 容
| 自评分
|
1. (获奖事项需提供文件、证书复印件等)
|
|
……
|
|
注:三类目标是指获得本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先进等。其中设区市本级党委、政府(含正厅级)每项加1分,省(部)级(含)以上每项加2分。相同项目获奖的,按最高一次奖项记。
|
小计
|
|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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