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确定卢湾区打浦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1家单位为“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点”(第二批)的通知
(沪卫中医〔2009〕36号)
相关区县卫生局、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本市于2006年启动了“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项目”创建工作,并于2007年确立了第二批31家建设单位。根据计划进程和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项目评估方案,我局于2009年9月8日至9日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反馈等形式,对31家建设单位进行了评审验收。根据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审核同意,卢湾区打浦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1家建设单位均通过了评审验收,被确立为“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点(第二批)” (见附件)。
希望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各达标点单位认真总结建设工作取得的经验,进一步提高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丰富社区中医药服务内涵,巩固和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附件: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点(第二批)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点(第二批)
卢湾区打浦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汇区天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汇区凌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静安区石门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静安区南京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静安区江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宁区仙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宁区北新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宁区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宁区遵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普陀区甘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虹口区嘉兴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虹口区欧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虹口区广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闵行区七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闵行区莘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浦东新区机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浦东新区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浦东新区周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嘉定区嘉定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嘉定区菊园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嘉定区新成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山区枫泾镇兴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