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的通知


相关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局属各林场:
  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的通知》(林园发字〔2009〕8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林区丰富的森林风景资源,实现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新突破,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部署,开展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发展森林旅游产业的重要性,全面促进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的发展。发展森林旅游业是开发利用森林多种功能的重要途径,是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多年来,我市以森林公园为主体的森林旅游景区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有效保护森林风景资源、促进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作为一项新兴的林业产业,森林旅游业的发展潜力还十分巨大,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森林景观和人文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和生态文化事业。要进一步发挥森林公园在发展森林旅游产业中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创建特色精品景区和森林旅游示范区,办好各类森林旅游节庆活动。同时,要特别注重将发展森林旅游业与带动群众致富结合起来,要引导群众充分开发森林的文化、游憩等功能,使群众走上不砍树也能致富的良性发展道路。
  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研究探讨进一步加快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多年来,各地涌现出了许多在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产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各区县和局属国有林场要组织开展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一批在壮大森林旅游产业、弘扬林业生态文化、带动周边社区发展等方面取得卓越成就的典型经验,在解剖、总结典型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
  三、组织开展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工作。森林公园的规范建设和管理既是保护国家珍贵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森林旅游产业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各区县和局属国有林场要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办法》及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对本区县和本单位森林公园(重点是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森林公园建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工作要全面、深入、重实效,不流于形式,不敷衍了事,做到查摆问题清楚、整改要求明确、督促手段有效,并形成实地监督检查报告。同时,我局将按照《2009年国家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部分森林公园开展抽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