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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稳定出口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

  10、建立完善居民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根据全市实际需求,选择具有较强实力的生产加工、仓储企业储备商品,并按管理部门确定的计划适时调整储备商品数量和品种,实行定期储备,动态化管理。严格落实省、市规定的各项费用补贴,建立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制度。建立商业代储制度,发挥储备的“蓄水池”作用,完善储备调节功能。
  五、促进流通企业发展,降低消费成本
  11、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鼓励我市实力较强的流通企业开展资产重组和同业合作,发挥现有资源的聚集效应,加快资源整合,促进做大做强做优,尽快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力争在3-5年内,培育出5至10家辐射范围广、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年销售额达亿元以上的大型流通企业,其中年销售额1-3的亿元企业5个;3-5亿元企业2个;5亿元以上企业1个。鼓励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和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促进居民消费;加大政府投入和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配送中心、物流设施、信息平台等方面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流通品牌企业以及先进的营销方式、经营理念和流通技术,改造和提升我市流通业的整体经营水平。
  12、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以市场准入、信用担保、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等方面为重点,加大对中小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中小流通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发挥典当业作用,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制定完善适合中小流通企业特点的政策措施,加大信贷支持。通过担保和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方式,解决中小流通企业融资难问题。
  六、发展新型消费模式,推动消费升级
  13、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建立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和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配合住房需求,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
  14、扶持“老字号”品牌发展。本着“保护一批,挖掘一批”的原则,在积极申请品牌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保护和促进现有“老字号”品牌企业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培育一批优势明显、具有发展潜力的“老字号”企业,推动“老字号”企业加快品牌建设,拓展品牌文化内涵,积极开发新品,创新流通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老字号”参加各类会展和营销活动,扩大对外影响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一个保护“老字号”、发展“老字号”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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