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1至5月份全省房地产业发展情况的通报
(辽政办〔2009〕5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1至5月份,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房地产销售和开发,使房地产业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房地产业工作开展,经省政府同意,根据省统计局提供数据,现将今年1至5月份全省房地产业发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开发规模持续增长。今年1至5月份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80.99亿元,同比增长47.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房屋施工面积1077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7个百分点,其中新开工面积234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8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状况良好。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1187.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460.39亿元,同比增长31.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5个百分点。
(三)工业厂房建设全面展开。全省工业厂房建设施工面积1501.86万平方米。其中,沈阳市135.1万平方米、大连市480.34万平方米、鞍山市165.4万平方米、抚顺市100.32万平方米、本溪市53.55万平方米、丹东市21.4万平方米、锦州市44.31万平方米、营口市110.43万平方米、阜新市64.96万平方米、辽阳市18.75万平方米、铁岭市42.3万平方米、朝阳市203.6万平方米、盘锦市31.4万平方米、葫芦岛市30万平方米。
二、房地产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按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排序:鞍山市(66亿元、增幅493.5%)、营口市(24.9亿元、增幅156%)、辽阳市(13.4亿元、增幅125.1%)、铁岭市(17亿元、增幅124.6%)、盘锦市(21.3亿元、增幅122.2%)、抚顺市(10亿元、增幅92.9%)、锦州市(14.1亿元、增幅88.2%)、丹东市(20.1亿元、增幅64%)、本溪市(9.1亿元、增幅54.9%)、沈阳市(249.9亿元、增幅28.1%)、朝阳市(12.3亿元、增幅24.7%)、葫芦岛市(8.5亿元、增幅18.1%)、大连市(112.2亿元、增幅9%)、阜新市(2.2亿元、增幅-35.7%)。
(二)按新开工面积增幅排序:锦州市(163.8万平方米、增幅245.9%)、鞍山市(358.7万平方米、增幅216.5%)、丹东市(89.8万平方米、增幅126.2%)、本溪市(105.6万平方米、增幅92%)、铁岭市(173.2万平方米、增幅58.6%)、辽阳市(140.2万平方米、增幅48.1%)、盘锦市(94.1万平方米、增幅26.1%)、大连市(296.4万平方米、增幅-4.9%)、抚顺市(33.9万平方米、增幅-15.3%)、营口市(149.7万平方米、增幅-15.8%)、葫芦岛市(61.1万平方米、增幅-22.6%)、沈阳市(580.9万平方米、增幅-24.2%)、阜新市(21.9万平方米、增幅-33.8%)、朝阳市(78万平方米、增幅-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