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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的通知
(闽价商[2009]225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

  2008年底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经济开始滑坡,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及全省价格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经研究提出以下深入推进我省“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制度。“价格服务进企业”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注重建立机制,实施长效管理。各地要巩固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挂钩联系制度,要把价格工作联系点从大中型企业逐步扩展到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扩大挂钩联系工作面,加强定期交流和回访,保持与挂钩联系企业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和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挂钩联系企业存在的价费矛盾;二是企业缴费登记监测制度,在对重点企业全面推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的基础上,为及时了解企业价费负担情况,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试行网络实时监测企业缴费情况,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三是物价员制度,稳定企业物价员队伍,逐步建立企业物价员定期培训和沟通交流制度,充分发挥物价员在企业和物价部门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企业价格自律;四是涉企公示制度,在巩固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企业营业窗口价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公示范围,加大价格政策公开力度,保护企业的价费知情权等合法权益;五是提醒告诫制度,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价格违法违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应事先发放提醒函、告诫函,逐步对重点企业建立价格诚信档案,促进企业合法诚信经营。

  二、进一步充实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内容。各地要围绕价格部门职能继续拓展服务内容,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六项服务:一是做好价格政策服务,各地要建立和完善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网站,把涉企重要价格政策及价费标准、调定价程序、价格维权途径等在网上集中发布并及时更新,方便企业查询。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地还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取消涉企业收费政策,特别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改革措施和取消二级公路通行费收费政策。对保留的涉企收费进行梳理,有规定上下限标准的争取执行下限标准,同时应尽量不出台增加企业负担的提价措施,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做好价格信息服务。各地要在丰富价格信息来源,提高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上做文章,要重点搜集当地大中型企业和出口导向型企业所需原材料及其产品价格和供求信息,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分析预测,通过有效载体及时向相关企业发布,以引导企业合理安排产销。三是为企业价格诚信建设服务,要以明码标价为基础,抓普及,树典型,协同作战,综合整治,提高企业价格自律意识;以反价格欺诈为切入点,保持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企业自觉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海西价格环境;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价格诚信档案,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企业价格守信情况公布制度,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以褒扬先进,鞭策后进,促使全社会形成“价格诚信光荣、价格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四是做好价格协调服务,当前企业面临的许多价格矛盾,特别是区域间上下游企业之间、产供销各环节之间的价格矛盾,有的虽不属于价格部门调定价权限范围,但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各地应主动介入了解情况,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努力化解价格矛盾,为保稳定尽职尽力。五是做好价格综合服务,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在成本调查、价格评审、价格认证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开展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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