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一)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舆论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活动,客观报道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知识产权的影响力。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普法教育计划。继续做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社会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在科普宣传活动中赋予其对知识产权文化的宣传任务,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工作,在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盗版假冒为耻的道德观念。(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在市行政学院开设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或专题讲座,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知识产权观念、战略动向、法律制度等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企业和科研机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骨干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增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高全体员工尊重、保护和创造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并向职业学校等机构推广,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提高在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市人事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市行政学院负责)
(三)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文化。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普法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文明创建等全民思想文化宣教活动中,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精神,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活力,积极培育“爱国奉献、创新为民、宽容失败、保护创造”的知识产权价值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保护发展”的知识产权发展观。建立科学测评知识产权普及状况的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认知度调查。(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
九、加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组织领导
(一)落实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纳入政府科技进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县、区要成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整合各有关部门资源,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保障知识产权战略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投入,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各级财政也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有条件的县、区要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为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市财政局、编委办、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组织和整合我市现有知识产权研究力量,建立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部门,推动国内外知识产权学术交流,为政府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决策咨询。聘请国内外知识产权研究和实务专家,组建市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举办高层对话、高级论坛和专场咨询活动,对我市知识产权战略性、体制性、政策性和现实性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开展年度评估和每五年一次的中期评估,切实加强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要求。(市知识产权局、人事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