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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费〔2009〕274号)


省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广函[2009]13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39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08]45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试成本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重新核定我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复函如下:
  一、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其中:综合知识每人每科60元,广播电视基础知识和广播电视业务每人每科各100元。
  二、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科目共四科,其中:综合知识每人每科60元,广播电视基础知识和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每人每科各100元,播音员主持人口试每人每次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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