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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旅游局关于2009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旅游局关于2009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西安地区各旅行社、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为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的规范与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导游素质,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我局决定于2009年11月10日起至2010年3月底,对西安地区持有IC卡导游证的导游员进行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审内容和范围

  导游年审内容为:导游员从事导游业务情况、导游员的信誉情况,年审培训情况、导游员计分管理、接受行政检查情况及游客反映等。

  年审范围:西安地区持有IC卡导游证的导游员均须在西安市旅游局参加年审。

  二、年审步骤

  年审分为培训、自评、审核、上机刷卡等步骤,具体安排如下:

  (一)年审培训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业‘十一五’人才规划”的指导下,紧密联系国内外旅游产业发展实际。教育广大导游员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敬业爱岗,遵纪守法,文明服务,礼貌接待,培养一大批具有崇高职业理想、良好职业道德、过硬职业技能的文明导游,为西安旅游产业平稳较快发展打下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2、培训内容

  (1)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文件精神,教育导游员树立正确价值观,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地为海内外游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学习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教育导游员遵纪守法,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3)加强导游员技能培训,教育导游员掌握服务标准与规范,掌握导游业务和知识,掌握过硬的职业技能,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提供高质量的导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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