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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城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总结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委、市政府。

  (二)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视情邀请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通报本单位开展新城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联络员负责督促本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做好本单位与相关单位开展新城工作的沟通与协作工作。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新城工作联席会议简报》,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工作,并按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信息。

  (五)建立督查和考核机制。制定《新城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联席会议将以此为基本依据,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附件:1.新城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新城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二○○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1
新城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
  周国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召集人:
  周伟江 副市长
  成 员:
  李晓武 市政府秘书长
  刘 嫔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渔农办主任
  颜兆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夏文忠 市发改委主任
  周松宽 市经贸委主任
  缪和平 市教育局局长
  沈剑岳 市科技局党组副书记
  邬振悦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佩芬 市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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