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9〕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萍乡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萍乡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49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办字〔2009〕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
二、目标任务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清理、规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09年8月底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编印《萍乡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模式材料》。模式材料按照单位性质分为7个部分,即市直单位政务公开模式、县(区)政务公开模式、乡(镇)政务公开模式、学校办事公开模式、医院办事公开模式、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模式、村务公开模式。内容包括公开的程序、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公开的时间、公开的载体、公开栏格式等。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源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萍乡供电公司、上栗镇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5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