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高度重视改善民生领域的信贷服务。一是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适应人群、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利率浮动范围,切实做好对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就业人群的金融帮扶工作。同时,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加大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二是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融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新增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技能,打造“宝鸡技工”品牌。完善助学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三是发挥金融机构的经营特点和优势,按照商业原则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加快突破西山和凤县率先脱贫步伐。四是做实灾后重建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灾区农户自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并对符合条件的因灾不良贷款按规定予以核销。
(七)大力扶持宝鸡企业和产品“走出去”。开展出口信贷业务,灵活运用信用证、票据贴现、押汇贷款、打包贷款等方式,支持有色金属、机床、汽车、纺织、农副产品等重点外向型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出口拳头产品,抢占高端市场,拓展新兴市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出口收汇网上核销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和延期付款年度发生额规模,简化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支持优势企业加大境外投资。扩大对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原材料的贸易融资支持,完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境外资金管理、国际保理等配套服务,不断提高宝鸡经济外向度。
(八)深入推进信贷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围绕中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带动性强、产业关联度高的自主创新项目,提高产业集聚和技术扩散能力。对信用等级高、现金净流量达到要求、实力雄厚的科技型企业,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予以支持。加快发展私募股权和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探索发行非上市企业私募可转换债券,促进更多的创业投资资本进入宝鸡。试办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质押贷款业务,构建创业孵化体系,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促进高新区和工业园区由投资驱动型向创新推动型转变,增强宝鸡经济发展的创新能力。
三、促进信贷增长目标实现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