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2009年宝鸡市货币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2009年宝鸡市货币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六日
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
2009年宝鸡市货币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为了引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宏观调控目标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改进创新信贷管理方式,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宝鸡市信贷增长总量调控目标
200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年实现GDP增长14%,地方财政收入同口径增长1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农民人均收入增长15%。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要,确保主要预期目标顺利实现,参照全国及全省宏观调控预期目标,结合全市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全市货币信贷增长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各项存款净增150亿元,同比增长20%;各项贷款净增60亿元,同比增长22%,连同各类融资力争净增100亿元;现金净投放25亿元,同比增长21%。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向重点
(一)切实保证项目建设所需配套贷款及时到位。围绕100个重点建设项目,统筹配置信贷资源,抓实信贷资金配套服务工作。一是及时安排,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重点项目所需配套贷款,足额满足宝天高速、宝平高速、西宝高速改扩建等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对中省投资计划已经启动、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要发放必要的配套贷款。对于符合中省新增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加强与政府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沟通协商,高效率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配合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利用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四是对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涉及的装备制造、汽车、有色金属、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物流等产业,已明确支持方向的专项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陕汽10万辆轻微卡、宝钛工业园、石油钢管工业园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发展,壮大工业经济整体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