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第三轮创建敬老模范县(乡、镇)工作实施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第三轮创建敬老模范县(乡、镇)工作实施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9〕22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老龄工作激励机制,提高老龄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州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第三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实施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川办函〔2009〕238号)要求,现将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第三轮创建敬老模范县(乡、镇)工作实施意见(2008-2011年)》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第三轮创建敬老模范县(乡、镇)工作
实施意见(2008─2011年)
(阿坝州老龄工作委员会)

  我州于1996年进入老年型地区。至2008年,全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3.46%,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全国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将于2009年到来,人口老龄化将进入快速增长期,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将大幅度增加,老年人在物质生活、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高。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老龄工作的影响正在逐步加深,我们必须全力应对人口老龄化新的挑战,及时抓住扩大内需这一机遇,千方百计加大老龄事业的经费投入,促进老龄事业发展。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老龄工作的激励机制。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第三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实施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川办函〔2009〕238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阿坝州第三轮创建敬老模范县(乡、镇)工作(2008─2011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三轮敬老模范县(乡、镇)创建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广泛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涉老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认真贯彻实施《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阿坝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5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加快老龄政策法规体系、老龄工作管理体系、老年人经济供养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