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领取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认真解决领导干部招商引资中违规违纪的问题,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问题;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严格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加强节日期间、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 局纪委、
监察室、
办公室
| 机关各处室
基层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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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 拓宽案源渠道,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和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和违反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提高惩治威慑力。
| 局纪委、
监察室
| 机关各处室
基层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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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 组织开展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城市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积极构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推进城市社区政务、财务、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开展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纠正违纪违规问题。
| 综计处
| 局纪委、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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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 毫不松懈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坚持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三管齐下”,健全倒逼、约束、激励三项机制,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有效降低能耗、水耗、物耗水平。加强项目环境评价管理,从源头上防止污染排放和新污染源产生。加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长江入江支流综合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开展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清理和纠正各地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强化对饮用水源地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加大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实地督办和直查的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总师办
城建处
| 综计处、
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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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
| 继续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实现与主管部门脱钩。坚决纠正行政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严禁利用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设立各类协会和中介机构谋取不当利益。坚持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问题,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 组织处
| 工程处、
城建处、
总师办、
造价处、
开发处、
招投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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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 认真落实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理补偿、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扶持政策。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维护被征地群众特别是失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平安拆迁”创建活动,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的行为。
| 拆迁办
| 局纪委、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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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 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健全政府投资体制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稽察制度、后评价制度,实行政府投资项目论证制、公示制、绩效评估制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加大投资体制改革力度,优化投资结构,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 综计处
| 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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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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