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符合
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严肃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及时调查、依法处理群众检举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加大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维调对接等工作力度,探索建立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完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程序,方便、快速和低成本解决社会纠纷。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信访制度,及时妥善办理信访事项,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利。
(四)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公正司法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三次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大力整治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调节规范各类经济关系,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对接机制,制定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
以基层政法部门执法一线、热点岗位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推行办案办事公开制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推行网上办案,增加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积极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内外监督网络和司法监督机制。加强对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落实执法监督巡视制度,深入推进“一书五长”巡回接访活动。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整改机制,健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展群众监督途径,确保司法权力正确行使。以规范执法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行以百姓满意为目标的基层执法评议活动,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提高基层执法为民、服务百姓的水平。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不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