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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许可证 编号
现许可证 编号
旅行社名称
经营地址
企业形式
法定 代表人
总经理
总经理电话(手机)
旅行社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业务
备 注
入境旅游业务
出境旅游业务
应交存保证金数额
贰拾万元人民币
壹佰肆拾万元人民币
已交纳保证金数额
拾 万元
佰 拾 万元
暂退回保证金数额
依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3号文规定,暂退给旅行社的部分保证金周转限期至2010年12月31日。
实交存保证金数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须交存保证金15万元;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须交存保证金70万元。
本社承诺:本旅行社获重新审核并换领《许可证》后,将按《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到指定银行交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佰 拾 万元并向市旅游局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