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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暨推行“八项制度”工作方案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暨推行“八项制度”工作方案
(2009年4月24日)


  根据(市哈办发[2009]6号)和(市直工发[2009]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好我委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一次性告知制和“AB”角制等“八项制度”工作,重点解决办事难、效率低的问题,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农委的中心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2009年项目建设年营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我委2009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按照《哈尔滨市推行“八项制度”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年活动和在全市开展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八项制度”的落实,通过受理投诉、举报和加强日常考核及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办事难、效率低的问题,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作风建设,为“六个一百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下大力气营造优良的服务环境,切实解决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群众和基层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项目建设年”提供优质服务。
  三、考核内容
  按照市改善办推行“八项制度”考核办法的要求,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一)落实“八项制度”工作,各处(室)、单位部署、检查、考核、总结情况。
  (二)结合本处(室)、单位职能,对“八项制度”进行细化,使各项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有明确的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四)每半年对本处(室)、单位推行“八项制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五)将推行“八项制度”纳入本处(室)、单位目标管理体系,并与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挂钩。
  (六)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熟知“八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七)对“八项制度”的具体内容通过公示栏、办事指南、电子触摸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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