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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0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程。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2009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比例达50%,应用率达到60%;全市水泥散装率50.5%,水泥散装量850万吨,预拌混凝土95万立方米,预拌(干混)砂浆3万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率85%以上;健全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再利用;加强工业节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5%;改造城镇公共水厂供水管网,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下降0.5个百分点;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全年计划完成骨干渠道改造及防渗衬砌233公里完成相应渠系建筑物配套改造,启动排灌泵站更新改造一期工程和百万亩喷微灌工程;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完成1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主要保障措施

  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通过行政、经济和法律的手段,推动“十大节能工程”有效实施。

  (一)以责任落实为抓手,有效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06〕73号)。分层分级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建立并实施部门工作责任季度督查制度;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迎接省政府对我市2008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考核;按照《浙江省单位GDP能耗体系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对各县(市、区)政府和4家国家重点用能企业2008年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考核工作;切实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将全年重点耗能企业和单位节能监察数量提高到45家,并对能耗上升的单位实行通报和公开曝光。

  (二)以法规建设为先导,积极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依法有序展开。贯彻实施《浙江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及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两个文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时落实《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浙江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浙江省能耗超限额标准加价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各行业节能降耗指导意见。

  (三)以项目推进为重点,充分发挥技术改造的节能主导作用。围绕十大节能工程,征集、编制《2009年衢州市节能降耗重点项目计划》,有效指导节能降耗领域的技术改造工作;继续推进全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计划,各级财政要在上年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工作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改造。落实好节能、节水、节电、资源综合利用等资源节约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节能降耗;通过建立相关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大金融对企业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信贷支持节能降耗技术创新和节能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

  (四)以控新汰劣为手段,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节能。全面实施能评制度,继续严格实施项目决策咨询协调服务制度,控制和减少新上高耗能项目,把好新上项目入口关;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强制作用,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并研究扩大实施范围,积极推进实施能耗限额标准,以超能耗限额加价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为手段,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

  (五)以《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工业循环经济“5518”工程工作。做好《循环经济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关于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61号);加快推进省“4121”工业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积极培育再生资源产业、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以及再生资源装备业(包括再制造产业)三大产业,努力建设再生资源示范基地和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两大示范工程;继续加大对重点耗能、耗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建立审核季报制度,审核范围从工业企业拓展到全社会;着手做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点规划布局及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六)以社会化服务为途径,努力推动我市节能工作的交流合作与人才培养。加快推进节能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机制、创新模式、拓宽领域、提高服务能力,推动节能工作市场化、专业化;鼓励行业协会在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制定节能人才培养规划,通过补助、奖励等方式,引导鼓励行业协会、用能单位、专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等加快节能服务发展速度。

  (七)以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动员全民节能。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积极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和办公设备,大力开展节能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倡导节能消费、绿色生活;认真组织2009年“节能宣传周”,广泛开展节能知识竞赛、合理化建议征集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营造全民参与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利用舆论平台,继续深化“依法节能,全民行动”主题宣传,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要求,加强节能教育培训工作,构筑节能文化,强化节能意识。

  衢州市节能降耗实施计划(2009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领域

五年主要目标

序号

五年主要任务

2009年主要目标

监督指导部门

责任单位

节能降耗总目标

2010年万元GDP能耗达到1.66吨标准煤以下。

到2010年,各县(市)单位GDP能耗较2005年下降20%,柯城区、衢江区、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05年下降30%。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与所辖镇(乡)政府签订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县政府与各重点耗能企业签订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

全市单位GDP能耗确保下降4%以上。

市节能办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

贯彻节能降耗强制性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全年有30%的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管理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市质量技监局

相关单位

千家重点企业节能推进工程

千家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05年下降25%。

1

电力企业:加大差别发电量计划实施力度,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在煤粉锅炉中推广微油或等离子点火以及气化小油枪稳燃等节能技术。

热电企业改造低效锅炉和抽凝机组,建立投运地方电厂管理信息系统。发电标煤耗同比下降2g/kWh。

市发改委、市经委

市电力局、各发电企业

2

热电企业:推进中压及以下低参数热电机组改造,鼓励抽凝机组改造为背压机组;建立地方电厂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在线监测热电比和热效率,严格实行“以热定电”的产业政策,全市热电企业平均热效率提高10%。

3

造纸企业:造纸机采用全封闭式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

全市节能技改投入10亿元,年耗能1000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能耗下降6%以上。

市节能办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

4

钢铁企业: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优特钢产品,加大余热、余压、余汽综合利用。

5

水泥企业:提升窑外分解生产技术,实施余热发电。推广联合粉磨生产工艺。

6

其他企业:除上述5大高耗能企业外,其它各企业重点耗能企业单位能耗平均下降15%。

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

淘汰小火电、小水泥、小冶炼、小造纸等落后产能。

1

水泥行业:逐步淘汰直径2.2米及以下磨机,淘汰落后粉磨能力800万吨。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直径2.2米以下水泥粉磨能力的任务。

市经委

相关县(市、区)政府

2

工业锅炉:淘汰集中供热区内工业锅炉。

淘汰集中供热区范围内工业锅炉,改造非集中供热区工业锅炉20台。

市质量技监局、市经委、市环保局

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

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推进工程

传统产业产品高端化、附加值增量化,传统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

1

化工行业:推广原料利用率高的绿色化工合成工艺,选用新型催化剂和催化技术及节能高效的合成反应器;推广高效的加热技术、新型的分离、混合、干燥技术和设备。

制定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2009年规模以上优势传统产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8%以上。

市经委、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2

服装产业:发挥现有优势,提高装备水平,创新设计,优化系列。

3

照明产业:完善产品系列,大力发展半导体照明材料。

4

新型建材产业:重点发展高档管材类化学建材、金属-塑料复合型管材、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轻质保温材料。

5

塑料制品产业:大力发展工业及建筑配套用塑料管件及制品。

6

皮革产业:重点开发和生产高档产业用革、服装用革、新型皮革化工材料和高质量皮革五金件等产品。

7

绿色食品及深加工:推动食品绿色化、安全化、精细化

装备制造业振兴推进工程

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高于全部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长速度3个百分点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行业的规模和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1

通(专)用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我市具有相对优势的风动机械、矿山机械等关键、成套设备及其部件。

进一步落实装备制造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高于全部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长速度10个百分点以上。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重点发展经济型轿车和中高档客车关键零部件及轨道交通设备。

3

高压、环保、低耗、高性能电力变压器及输变电成套设备,发展变频调速系统和交直流伺服系统等机电一体化产品。

4

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重点发展集成电路和半导体设备、新型显示器件专用设备、新型电子元器件关键、超净设备。

技术创新推进工程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

1

技术赶超计划:以工艺节能为起点,产品关键共性技术为突破口,以新材料、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等重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2009年省级和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2%以上。工业新产品的产值率达到15%,高新技术产业值同比增长15%。

市科技局、市经委、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2

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实施太阳电池多晶硅等技术开发。重点抓好电机、水泵、风机、节能灯、中央空调、燃油锅炉等6类产品节能达标。扶持节能新产品技术应用先进企业,形成良好的推广机制。

加强高效节能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示范。

市经委、市科技局、市电力局

项目承担单位

3

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争取建立1家行业节能技术中心和节能技术转移中心,深化节能创新型企业试点示范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特色优势明显的节能服务企业。

建立1家市级行业节能技术中心

市经委

各县(市、区)政府

建筑节能推进工程

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65%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比例不低于5%),全面建立政府机关办公楼和一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系统,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普遍开展。

1

新建建筑节能:提高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拓展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范围,新建民用节能建筑10万平方米。

新建民用节能建筑4万平方米。

市建设局、市经委

各县(市、区)政府

2

既有建筑节能:建立建筑节能改造标准体系,推广网络化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系统,高耗能公共建筑30%以上实施节能改造。

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2幢,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幢。

市建设局、市经委

各县(市、区)政府

交通运输节能推进工程

营运客货车辆运输单位能耗较2007年降低5%。

1

陆上交通节能:实施车辆年检年审,淘汰落后车辆;实施大吨位厢式货车补助政策,全市货运车辆箱式化、专业化增加50%;每年完成城际班线整合2条,优先发展环保车辆和全承载式客运车辆,降低营运运输单位能耗5%。

货运车辆箱式化、重型化、专业化程度较2008年提高10%,车辆运输周转量能耗较2008年下降1%。完成城际班线整合2条,发展节能环保和全承重式车辆。

市交通局

各县(市、区)政府

商业和民用节能推进工程

实现全市商业领域重点耗能单位能耗降低20%。

1

加强能耗定额管理:对主要耗能单位实行定额和限额管理,加强能源监察和审计,对超额单位执行阶梯能源价格或强制节能改造。

对45家重点耗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对超限标准用能单位实行加价或强制节能改造。

市贸粮局、市经委、市电力局、市物价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推进商业建筑节能:推广使用变频空调等节能设备和技术,节能灯具使用率达100%(特殊用途除外)。对现有建筑能效系统设施改造。

加强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年耗电300kWh)以上重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金融服务场所等用能考核,商场宾馆节能灯具使用率达95%。实现重点商业企业单位能耗同比下降6.8%。

3

倡导节能型消费:引导零售企业采购和销售节能产品,促进企业生产节能产品、使用节能材料、采用节能生产工艺和流程。增加民用节能电器及节能灯普及率,城市居民小区照明节能灯普及率达到90%;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有偿率达到100%。

城市居民小区照明节能灯普及率达到85%;全面实施塑料包装有偿率达到85%。

市建设局、市工商局

公共机构节能推进工程

公共机构单位能耗降低20%。

1

编制规划: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机构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

出台并执行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市事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加强能耗定额管理:制定公共机构能耗并严格执行,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对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定额管理和考核,完成2幢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计量工作。公共机构单位能耗降低4%。

市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3

政府率先:建立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强制采购高效节能产品。确定不同种类政府公务用车油耗标准,并严格考核。

严格执行采购评审体系与公务用车油耗标准。

市事务局、市财政局

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程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至60吨以下。

1

原材料利用率: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50%以上,万块标砖能耗下降20%;推广散装水泥,发展预拌混凝土,水泥散装率50.5%以上,预拌混凝土供应量95万平方米,增加预拌干粉砂浆3万吨。

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比例达50%,应用率达到60%;全市水泥散装率50.5%,水泥散装量850万吨,预拌混凝土95万立方米,预拌(干混)砂浆3万吨。

市经委、市发改委

2

推进废弃资源再利用:拓展资源综合利用品种,引导资源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提高废弃物利用率。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我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

电石渣烧制水泥项目1个,新建农村沼气工程8万立方米,年产沼气量430万立方米。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

3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工业、城市、农业节水示范工程,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规模以上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0%,改造城镇公共水厂供水管网,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小于14%;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推进重点灌区改造和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5%;改造城镇公共水厂供水管网,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下降0.5个百分点;全年完成骨干渠道改造及防渗衬砌233公里完成相应渠系建筑物配套改造,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

市经委、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4

推进清洁生产:完成重点耗能和排污等10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持续审核,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高费方案和绿色企业创建工作。

完成1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市经委、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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