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落实市区柑桔产业转型提升有关政策的通知

  第(五)条政策中涉及退桔还竹补助资金从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七)条政策涉及资金从农业龙头企业贴息专项资金和有关资金中安排。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对相关项目的支持。柯城区、衢江区政府也要积极整合相关资金,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柑桔产业转型提升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项目管理。以上柑桔产业转型提升项目中,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节水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对应的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退桔还竹项目由林业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老化淘汰桔园造田造地项目由两区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项目均由农业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

  1、实行项目申报制。两区各乡镇、村和有关经济主体向区级相关部门申报项目,区级相关部门汇总后报市级相关部门,市相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对应的相关扶持资金,提出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下达。

  2、实行项目合同制。除另有规定的项目外,其他项目须由区级相关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在合同中要明确项目实施的目标、任务、资金筹措渠道和相应的责任、义务,以便检查督促。

  3、实行项目资金预拨制。为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实施,除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一经确定并签订合同后,市、区财政补助资金先预拨70%到项目实施单位,剩余补助资金待项目验收后予以拨付。未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实施任务的,全额追回补助资金或酌情追回部分补助资金。

  4、实行项目验收制。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单位要向对应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总结和绩效评价材料,由市、区相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和扣回补助资金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柑桔产业转型提升是市区农村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转型升级创新业、科学发展作表率”的总体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对柑桔产业转型提升政策的宣传,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宣传发动,逐村逐户落实项目,引导广大桔农积极参与、主动开展柑桔产业转型提升工作。要严格执行“扶质量不扶数量”的政策导向,对品质一般的柑桔产品,以及不应用“三疏一改”技术、不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不予安排财政扶持资金。市、区农业、国土、财政、林业、水利、粮食、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提高认识,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柑桔产业转型提升的各项政策,扎实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有限的政策资金真正用到推动柑桔产业转型提升的关键环节,确保柑桔产业转型提升取得实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