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落实市区柑桔产业转型提升有关政策的通知


  (五)对退桔改种(包括改种粮食、经济作物、毛竹等)连片面积50亩以上,并实行规模经营或社会化服务的,每亩补助500元。每年实施1.5万亩,其中退桔还竹3000亩。

  (六)老化淘汰桔园开发造田造地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由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予以优先立项、优先外调指标。开发的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政策由柯城区、衢江区政府负责制定落实。开发后的耕地质量必须达到粮食生产要求,并要鼓励实行规模经营,开发后未种植作物的不得享受相关补助政策。每年开发15000亩。

  (七)鼓励发展柑桔精深加工。对引进柑桔深加工项目投资额亿元以上,当年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的贴息补助,一定三年不变。对现有柑桔深加工企业,视实际加工量实行“以奖代补”。

  (八)加大“衢州椪柑”品牌培育力度。对以“衢州椪柑”品牌销售柑桔的企业、合作社,每只“衢州椪柑”纸箱给予0.5元的补助。每年补助200万只品牌纸箱。

  (九)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推进规模经营。对实行统一生产技术、统一肥水管理、统一品牌营销的行政村、规范化合作社等,服务面积在200亩以上的,每个服务组织补助2万元,每年安排20个。

  (十)鼓励柑桔出口。支持柑桔企业参加境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摊位费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补贴;柑桔及其加工品出口的,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柑桔早销快销的紧急通知》(衢委办〔2008〕96号)执行;对新建柑桔出口基地,并通过检验检疫部门出境果园注册的柑桔专业合作社和果品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每年补助10个。

  以上政策涉及资金补助的,除省级以上补助和已明确承担单位的资金外,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承担。退桔还竹项目的扶持政策按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对柯城、衢江区桔园改竹项目实行资金扶持的通知》(衢市林〔2009〕11号)规定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积极筹措资金。以上扶持政策涉及市财政的补助资金,主要通过整合支农专项资金解决。其中:

  第(二)、(四)、(五)、(八)、(九)、(十)条政策涉及资金,通过整合农业特色产业扶持资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扶持资金、“四位一体”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农业科研合作开发专项资金等来解决;

  第(三)条政策涉及资金从市水利有关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