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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加快衢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职责分工。

  1、市银行卡推广普及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银行卡推广普及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协调各部门关系,提供政策支持,帮助解决银行卡推广普及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2、市银行卡推广普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银行卡推广普及的具体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推广普及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加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根据领导小组授权履行其他职责。

  3、市人行。组织协调各发卡机构做好银行卡推广普及工作,推广银联标准卡,对银行卡推广普及单位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业务培训、风险管理等工作;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咨询数据库。

  4、市银监局。负责银行卡准入管理,加强银行卡业务监管,督促发卡机构加强风险管理。

  5、市发改委。促进银行卡在公用事业缴费领域中的应用,协助有关部门推动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现金流量较大的领域受理银行卡。

  6、市公安局。与有关部门建立银行卡案件报备、预警及通报制度,建立银行卡“黑名单”,有效打击银行卡欺诈与恶意透支等违法犯罪行为。

  7、市财政局。研究制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用卡的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在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积极推行公务用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促进银行卡推广普及的优惠政策。

  8、市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国家金税工程建设总体框架和技术要求,积极推广银税一体税控装置;继续推进金卡金税工程;认真落实银行卡受理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

  9、市工商局。积极引导、推进银行卡在大型专业市场的推广应用。

  10、市贸粮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商业、餐饮、酒店等零售或服务行业受理银行卡,加大银行卡在一定规模的商场、超市的推广应用力度。

  11、市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旅游局。协调做好本部门主管行业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和银行卡应用范围拓展工作。

  12、市银行业协会。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交流与合作,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行业规范,树立会员自律意识,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银行卡服务水平。

  13、各发卡机构。健全银行卡内控制度,增加银行卡机具的投入和布局,完善银行卡品种和功能,加大发卡力度,提高跨行交易成功率,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的银行卡服务;加强银行卡业务宣传、培训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银行卡推广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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