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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鄂教学函[2009]1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09年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促进毕业生就业,根据教育部学生司要求和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做好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校及社会政治稳定。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2009年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要对今年毕业生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做到不漏报、不错报;要制定工作具体规范,明确工作流程;要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严格执行规定,强化工作措施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是一项要求高、政策性强的工作。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

  各高校要按照学籍学历网络化管理的要求,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同志负责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要配备足够性能的专用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网络畅通。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专门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场地。要切实做好毕业生的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期顺利毕业,确保我省毕业生学历信息按时在教育部上网。

  三、2009年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具体要求

  1、注册对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对象为2009年毕(结)业的普通高校本专科生、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上半年毕(结)业的研究生。

  没有进行学籍注册或虽已注册学籍但未达到毕(结)业要求的学生,各高校均不得申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2、注册时间。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审核时间为5月7日至6月2日,各高校具体审核注册时间见附件1。各高校报送报告和材料的时间为6月3日至6月15日。

  3、注册程序。今年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审核与毕业生资格审查一并进行,不单独设置预审程序。先进行数据审核,现场原则上只接受数据审核确认后的纸质报告和材料。

  ①各高校先对2009年预计毕(结)业生进行筛选,形成DBF文件,上传到“高校学生处论坛”(http://xsc.e21.cn)“2009届毕业生审核专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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