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鄂教体艺[2009]8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讴歌伟大祖国60年的辉煌历程,展示湖北高校摄影艺术教育教学成果, 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决定举办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本届展览的具体组织工作委托湖北高校摄影学会承担。
现将《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校师生开展主题创作摄影活动,同时,做好本届摄影作品展览作品的参评及报送工作。
附件: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活动方案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讴歌伟大祖国60年的辉煌历程,展示湖北高校摄影艺术教育教学成果, 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通过举办本届摄影艺术展览,抒发高校师生对伟大祖国无限热爱的赤子之情。
二、组织机构
主办:省教育厅 省文化厅
承办:省高校摄影学会
协办:中国地质大学
湖北教育信息网
三、参展对象
本届展览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个组别,并在两个组别中分甲、乙两个类别。
专业组为:凡在高等学校从事摄影、摄像、动画、新媒体等必修或选修课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以及从事上述专业及绘画、设计专业学习的学生。教师为甲类、学生为乙类。
非专业组为:非视觉艺术专业的高校师生。教师为甲类、学生为乙类。
四、作品要求
1、参展、参评作品主题积极向上,贴近现代生活,反映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2、作品需体现创新思维,能够通过其摄影艺术作品反映作者的探究精神;
3、数码相机拍摄需使用RAW格式并自行转存为TIF格式;传统胶片拍摄后将其扫描成50兆电子文件。
五、参展要求
1、初评作品一律交5×7扩印片或自行剪裁好的长边不超过7英寸的照片;
2、抽象作品在照片背后用箭头标明向上的方向。组照需用透明胶带连接并标明序号。
六、评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