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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加快转型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方案(2009—2012)的通知


  (六)大力提升科技人才创新能力。

  1.加快实施“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工程。围绕新材料、新光源、新能源、生物医药、环保节能、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大力度引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的海内外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启动实施千名研究开发骨干培养计划,重点鼓励和支持1000名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研发骨干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并努力培养成为我市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劳局、科技局、财政局、开发区、高新园区参与)

  2.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新素质培养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对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轮训,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战略眼光、开拓创新意识、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型企业家。启动实施百名科技企业家培育计划。重点鼓励和支持100名来自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各类创业园区、具有较高知识结构和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家,努力壮大懂科技、善管理、会经营的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由市经委牵头,市委组织部、人劳局、财政局、开发区、高新园区、科技局、外经贸局参与)

  3.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加强企业职工、广大农民的技能培训,着力培养一大批高级技师、技工、农民技术员等生产一线的创新人才,到2012年,全市高技能人才达到2万人。(由市人劳局牵头,市委组织部、教育局、开发区、高新园区、农业局参与)

  4.加强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加强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各类科普设施建设和科普创作,经常开展全市性大型科普宣传、科技下乡等活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要开设专栏、专版宣传科技,着力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农民、未成年人、企业职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科学素质。到2012年,全市公众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4%左右,全社会用于科普活动经费人均达到1.2元。(由市科技局会同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财政局、文广局、衢州日报社、市广电总台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自主创新良好环境。

  抓好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深化《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衢委发〔2006〕25号)和《关于深化工业立市战略推进工业经济新飞跃的决定》(衢委发〔2008〕27号)。重点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一系列财税政策,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加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执法机构、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展创新文化,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由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劳局、开发区、高新园区参与)

  (二)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

  强化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的主体、风险承担和创新受益的主体。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强化和完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知识产权等技术要素参与股权与收入分配政策,推行期权期股,推进知识资本化。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评价和考核机制。进一步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强化和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举办好每年一届“科工会”,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国内技术合作。鼓励和支持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各类创新平台和载体,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组织实施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经委、财政局、开发区、高新园区、国资委、质量技监局、工商局参与)

  (三)加强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集聚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加强科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探索建立科技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参与、市县集成联动、专家咨询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科技管理新体制。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加强重大、重点项目的主动设计和组织实施,提高项目集成度和关联度。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评审,建立完善统一的项目库和专家库。坚持和完善“三审一决策”制度,提高科技项目立项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逐步建立和推广科技项目监理制,加强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科技信用制度,加强科技信用管理。(由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经委、人劳局参与)

  (四)加强财政科技投入,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优化公共科技资源配置,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科技环境、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农业、节能减排等公益性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完善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考核,提高经费使用绩效。(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科技局参与)

  (五)加强金融扶持,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产品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高新科技研发保险险种,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鼓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支持。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充分发挥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引进国内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创业风险投资。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特别是创业板,积极争取到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收购重组上市公司。要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的力度,对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优先培育上市。(由市人行牵头,市财政局、经委、发改委、科技局、各金融机构参与)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激励。

  坚持党政一把手对本地区和部门的科技进步与创新工作负总责,将创新列入县(市、区)和部门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级科技领导小组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自主创新。

  加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及各地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动态。加快创新型城市和科技强市建设,鼓励支持创建科技强县(市),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镇创建科技强镇。(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人劳局、财政局、统计局参与)

  附件:1.总体目标年度计划安排

  2.各县(区)工作目标分解(2008-2012)

  附件1
  总体目标年度计划安排

指 标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全社会科技投入(亿元)

8

8.8

10

13

R&D经费占GDP比重(%)

0.66

0.85

1.0

1.2

从事科技活动人员(万人)

0.8

0.9

1.2

1.5

R&D人员(万人年)

0.24

0.28

0.32

0.4

发明专利申请量(件)

200

240

250

260

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50

60

70

80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亿元)

65

70

75

80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亿元)

260

310

360

400

高技术产业产值(亿元)

32

41

51

60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34.5

34.7

34.9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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