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
(徐建发〔2009〕64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省、市安委会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统揽全局,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
二、治理重点和目标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是: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塔吊装拆。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目标:全市监管范围内的工程杜绝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不超过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三、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工作准备。各地区、各单位根据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6-9月):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区、各施工企业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照有关标准,全面开展工作,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自行纠正。
第三阶段(10-11月):检查整改阶段。各级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检查。
第四阶段(12月):验收总结阶段。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实际效果。对全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或处罚有关单位。
四、工作措施
1、严格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重点审查各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是否履行到位;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审查施工现场大门、围栏及临建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