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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暂行)》的通知


  说明:
  1、证号由审批机关编号。
  2、机构性质:分为综合、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专科、妇幼保健、疗养院、乡镇卫生院和其他。
  3、资金来源:分为完全财政拨款、部分财政拨款、自筹(包括国内银行贷款)、捐赠、租赁、合作经营、其他等八种形式。如果资金来源为多方,请以占比例最大的来源为准。
  4、设备性质:指医疗机构配置时,设备为新设备或二手设备。
  5、须附购置合同、发票、验收检测评审合格报告、国家颁发的生产或进口注册证及批复文件(均为复印件)。

  附件6: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更新申请表

  设备名称           
  医疗机构名称         
  所在设区市          
  填报日期           


河北省卫生厅  制

填 表 说 明

  1.凡申请更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均应如实填报本表,不得空栏。
  2.“日均门急诊人次”和“年手术人次”均为申请更新时的上一年度数据。
  3.“配置许可证号”指由省卫生厅颁发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编号。
  4.“出厂时间”指具体生产时间。
  5.“配置时间”指设备具体到货时间。
  6.“使用情况”应具体说明该设备配置以来的年均诊疗人次、年均开机天数和故障天数等情况。
  7.“更新理由”应具体说明更新设备的理由,包括设备使用情况、临床等情况。
  8.“对拟更新设备的处理意见”应具体说明如何处置更换下来的设备。
  9.本表一式三至四份,医疗机构、设区市(县)卫生局、省卫生厅各存一份。

一、基本情况

医疗机构全称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人

 

医疗机构等级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编制床位数

 

卫生技术人员数

 

日均门急诊人次

 

年手术人次

 

二、更新设备情况

设备全称

 

设备型号

 

配置许可证号

 

出厂时间

 

配置时间

 

使用情况

(包括每年的检查治疗人次,开机天数,故障停机天数等)

 

 

 

更新理由

(可另附加页

说明)

 

 

 

 

 

 

 

 

对拟更新设备的处理意见

 

 

 

 

 

拟新装备设备型号及有关情况

 

 

 

 

 

 

 

三、医疗机构签章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四、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五、设区市卫生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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