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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设厅关于举办2009年第一期建筑业试验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举办2009年第一期建筑业试验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检测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业务水平,我厅决定举办2009年度第一期建筑业试验人员《上岗证》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类别

  本次培训仅限见证取样检测专业,非检测机构的试验人员可参加本次培训。其余专业上岗证书今年到期的,有效期延续至明年开展培训为止。

  见证取样专业分为基本业务和增项业务,从事见证取样检测的试验人员应至少经基本业务考核合格,需增加从业范围的,可增加业务范围。基本业务有: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增项业务有: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二、范围及条件

  (一)参加上岗培训考核人员:

  1、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机构中,拟上岗而未持建筑业试验人员上岗证的人员;

  2、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等非检测机构中从事检测相关工作而未持建筑业试验人员上岗证的人员。

  (二)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人员:

  1、在岗人员上岗证有效期届满需延续的;

  2、在岗人员上岗证在2009年应复核的。

  (三)人员基本条件

  试验人员年龄应小于65周岁,并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培训考核内容

  培训考核内容有基本理论和上机操作两部分。基本理论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工程检测相关国家标准、规程,以及试验检测基本理论。上机操作培训考核包括跟班实习和上机操作考核。各类培训考核按照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教材和考核要求实施。

  上岗证需复核的,应经基本理论继续教育并考核合格;上岗证有效期届满需延续的,经基本理论继续教育考核合格后,尚应通过上机操作考核;检测机构试验人员在上岗前应经基本理论和操作培训、跟班实习,并通过考核;非检测机构试验人员在上岗前应经基本理论培训,并通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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