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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对长沙市城区低保户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实行优惠价格供应问题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对长沙市城区低保户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实行优惠价格供应问题的批复
(湘价函〔2009〕124号)


长沙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对城区低保户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继续实行优惠价格供应的请示》收悉。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的影响,近段时间国内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有较大幅度上升,为减轻城区低保户的生活负担,确保社会稳定,经研究,同意你市意见:

  一、对长沙城区低保户瓶装液化石油气继续按省物价局湘价消[2007]145号文件规定的优惠价格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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