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市级东海文化明珠、文化示范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的通知
(杭文广新社文〔2009〕37号)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单位:
为巩固“东海文化明珠”和文化示范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增强基层文化工作持续发展的活力,根据《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杭州市东海文化明珠和文化示范先进单位、示范户评选活动的通知》(杭文广新社文[2009]29号)要求,决定近期开展2009年度市级东海文化明珠、文化示范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1月1日-11月20日止。具体时间和行程由考核组与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确定。
二、考核对象
各区、县(市)上报创建2009年市级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和文化示范先进单位的乡镇(街道),文化示范村(社区)由各区、县(市)文广新局对照评选标准考核,报市考核组审核。
三、考核程序
考核组听取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创建情况和创建文化示范乡镇(街道)的自评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乡镇(街道)文化设施及设施运行情况、查阅台帐等;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口头反馈考核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