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上报审批(2009年12月)
(八)成果的整理与公布和实施(2010年1月)
规划送审稿批准后,按照有关要求整理规划成果,并组织规划成果的公布和实施。
七、规划成果
(一)市级规划成果
1、总体规划:包括文本、修编说明和工作总结。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
3、“四查清、四对照”成果。
4、专题研究:包括定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资料分析与研究、定西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定西市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用地规模预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分析及保护对策研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研究、区域土地统筹利用与管制研究、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定西市旅游用地规划研究、规划实施管理保障措施、土地规划理论与制度创新研究、土地利用规划专题研究综合报告。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及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6、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包括文本、修编说明。
7、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包括文本、修编说明。
8、新农村建设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包括文本、修编说明。
9、图件资料。
(二)县级规划成果
1、总体规划,包括文本、修编说明和工作总结
2、专题研究(根据实际确定)
3、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县级土地规划数据库
4、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包括文本、修编说明。
5、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包括文本、修编说明。
6、图件资料。
(三)乡级规划成果
1、总体规划,包括文本、修编说明和工作总结。
2、专题研究(根据实际确定)
3、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包括文本、修编说明。
4、图件资料。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逐级控制、分工明确、重点突出、衔接统一的规划体系。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严格执行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规定,防止和纠正用地指标与空间安排不衔接,各级规划变相扩大上级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基本农田保护、整理复垦耕地不落实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