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城建部门执行的
城乡规划法的情况;
5、畜牧部门执行的
动物防疫法的情况;
6、林业部门执行的
森林法的情况。
二、检查的依据和标准
按照《定西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以及《定西市依法行政考核标准》进行逐项评分,市政府将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检查时间和方法
检查工作从7月开始,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底前为自查阶段,各级政府及部门按照确定的内容和重点,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
第二阶段8-9月中旬为检查阶段,各县区人民政府在8月底前对各部门、各乡镇进行检查。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从9月份开始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的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抽查;
第三阶段9月底前为总结整改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件件要认真处理,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
四、组织领导和要求
今年的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改进工作方法,确保“人员、时间、工作”三落实,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对于外部考核各县区政府要邀请人大、政协和行政相对人20人以上,各部门要组织15名以上行政相对人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按照依法行政要求,以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评议打分。对于专业考核各部门要按照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市依法行政考核抽查组按照问卷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分值。要重视和加强对个案要案的督查力度,做到边检查、边发现、边纠正(处理)。县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把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安排,认真做好考核和检查工作。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要对在考核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和总结,并于10月31日前将整改和总结情况报告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