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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畜牧兽医局等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3、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财政厅出台临时性措施,适当限制猪肉进口,减少当期市场供应;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鼓励猪肉及其制品出口。
  (五)其他异常情况
  当出现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时,由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牵头,及时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
  六、配套措施
  (一)信息发布。在完善生猪信息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在黑龙江省政府网建立生猪市场调控统一信息平台,各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在平台发布有关信息,提醒生产者防范市场风险和疫病风险,引导养殖户适时调整养殖规模和养殖结构。
  信息发布分工表

内  容

提供单位

频率

生猪出场价格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每周

玉米批发价格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每周

仔猪价格

省畜牧兽医局

每月

生猪存栏量

省畜牧兽医局

每月

母猪存栏量

省畜牧兽医局

每月

生猪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

每月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白条肉出厂价格

省商务厅

每周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量

省商务厅

每月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量

省商务厅

每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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