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外墙、预留口及管线穿墙处和地面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做好防水处理。
第六条 安装铝合金、钢塑窗外框时,要按规定要求填塞材料并注胶密封,粘结牢固。密封胶必须用具有柔性的合格材料。
外窗台应低于内窗台,严禁窗台倒坡。
第七条 屋面工程施工完毕,应按规范规定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等进行外观检验,并进行淋水或蓄水检验。
第八条 厕所、厨房、盥洗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基层和面层必须做24小时蓄水试验和泼水检验,蓄水深度100mm,以不渗不漏为合格。地面不得有积水或倒泛水。
第九条 为有效的解决好裂缝问题,各责任主体要在易发生裂缝的工程部位重点加以防范。如:后浇带、梁底处、结构顶层、窗台、门窗洞口、施工洞口、采暖地面处等。当设计有要求的应按设计施工,设计无要求的,应在图纸会审时提出有关建议措施或采用以下措施,具体如下:
(一)后浇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时间浇筑和拆模,当设计无要求时,为保证其结构安全和质量,其施工技术方案应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二)壁厚(度)≤200mm的墙、板等构件,应采取增配构造筋措施,使构造筋起到温度筋的作用。采用小直径(A8-14mm)、小间距(@100-150mm),能有效地提高抗裂性能。
(三)结构顶层:在设计未注明特别措施时,可采用如:
(1)在结构顶层伸缩缝两端内外纵墙裂缝多发部位门窗洞口的一侧设置钢筋混凝土抗裂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20,截面尺寸应与墙同厚,纵向钢筋4A12,上下端锚入圈梁500mm,箍筋A6@200。
(2)顶层横墙长度超过8m时,在圈梁下第二、三、四条灰缝内每半砖配置1A6钢筋,防止墙体开裂。
(四)窗台、门窗洞口、施工洞口及梁底处:(1)在窗洞以下,第二、三条灰缝内每半砖配置1A6钢筋,形成配筋砌体,或者在窗洞以下加做截面240×100mm混凝土梁,内配3A8钢筋。(2)在内墙并列的门口和较大洞口上,尽可能采取通长配筋或混凝土过梁。(3)在施工洞口和梁底处,抹灰时应设置防裂丝布或钢丝网片等抗裂措施。(4)采暖地面防裂措施:①加热管上下铺设直径2.0毫米10×10厘米的地膜专用钢丝网。②铺管前,盘管四周应刷粉质隔离层或包一层防潮纸,安装管卡时应与盘管间留≥2mm缝隙。③设置地面缓冲层:a、在地面四周墙角处粘贴10毫米厚的聚苯板,其高度与地面饰面层平齐;b、当地面长度≥7m时,除采取上述措施外,在地面的中部(此处钢丝网断开)设聚苯板胀缝;c、在各门口的裁口中线位置的地面上设置≥5mm厚的聚苯板胀缝,以满足地面较大的伸长值需求,防止产生压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