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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编号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编号办法》的通知
(黑建人[2009]45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市政公用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规范全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管理,省建设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编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行。

  附件:黑龙江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编号办法

  二OO九年七月七日

  附件:
黑龙江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编号办法

  证书编号由一个汉字“黑”和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排列方式如下:

   XXXX    XX    XX    XXXX

  省编号  城市编号   岗位编号  发证年号    流水号

  1、省编号:以一个汉字“黑”为标记。
  2、城市编号:以电信部门城市区号为准。例如:哈尔滨市区号为0451,证书城市编号为“0451”;齐齐哈尔市区号为0452,证书城市编号为“0452”。
  3、岗位编号:01--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02--技术人员;03--工长;04--安全员;05--质量检查员;06--材料员;07--资料员;08--见证员;09--取样员;10--工程检测员;11--房地产助理估价师;12--房地产估价员;13--物业部门经理;14--物业管理人员;15--房屋营销员;16--水质化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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