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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和建筑节能综合检查方案》的通知

  检查组成员签名:                  检查日期:

  评分说明
  1、检查范围:主要针对各市和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本评分表主要围绕日常推进建筑节能主要方面工作进行评分,具体包括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行政监管及宣传培训四个方面,同时考虑各地在推进建筑节能方面工作方法、侧重的不同,另设了建筑节能创新举措的分值。本次专项检查将对具体工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对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实际效果的评估计入,满分为70分。以上各部分总和为200分。
  3、项目抽查的得分是所有单个项目的平均得分。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类别

 

建筑层数

 

项目建设周期

 

建筑节能

建筑专业设计节能措施概况

 

电气专业设计节能措施概况

 

暖通专业设计节能措施概况

 

给排水专业设计

节水措施概况

 

其他节能、节地、节材等措施概况

 

项目有关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资质情况

项目负责人员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图审查机构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综合评价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质量检查用表

  工程所在地: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依据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得分

并说明

一、建筑围护结构

1

体形系数

建筑物体形系数符合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采暖居住部分,DB23/T120-2001)第4.1.3条的规定,若不符合,则建筑物围护结构应加强保温,其传热系数应符合表第5.2.1条规定的限值

3~4

1~2

0

 

2

外窗传热系  数

不同朝向、不同窗墙比的外窗传热系数符合(DB 23/T120-2001)第5.2.4条的规定,若不符合,则建筑物外窗的传热系数应按表5.2.4采用。

3~4

1~2

0

 

3

外 窗

气密性

外窗气密性等级符合(DB 23/T120-2001)第5.2.7条的规定

3~4

1~2

0

 

4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

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符合(DB 23/T120-2001)第5.2.1条的规定,若不符合,其传热系数不应超过表 5.2.1条规定的限值

3~4

1~2

0

 

二、采暖系统

1

计量与

温 控

集中采暖系统按(DB 23/T120-2001)第6.4.2条的规定,设置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热计量装置

3~4

1~2

0

 

项 目 综 合 得 分

 

综合评价

□好(16分以上)  □中(16~12分)  □差(12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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