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3日至5月20日)。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以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组织联合执法,扣押违法拉沙车辆和挖沙设备,清理违法现场,封堵沙场道路,并按照“既查事、又查人”、“处罚到位,追究责任到位”的要求,对违法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20日前整治行动要初见成效。
(三)恢复土地原貌阶段(5月21日至5月27日)。在认真确定被毁坏土地原状的基础上,组织对挖沙形成的深坑进行的回填、覆土、复耕、复种。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28日全天)。市指导组对相关区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五)巡查监控阶段(5月29日起)。重点加强对泾未路两侧动态巡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其余相关区县要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13日至20日)。重点摸清毁田挖沙的宗数、亩数,土地类别、承包人、挖沙者,登记造册,主管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0日至30日)。在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的基础上,以区县政府为责任主体组织联合执法,扣押违法拉沙车辆和挖沙设备,清理违法现场,封堵沙场道路,并按照“既查事、又查人”、“处罚到位,追究责任到位”的要求,对违法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
(三)恢复土地原状阶段(6月1日至9日)。各区县、开发区要按照土地原状,对沙坑进行回填、覆土、复耕、复种。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10日至12日),市国土资源局派出工作组对相关区县整治、恢复土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几点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相关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是当前形势下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要自觉承担起责任主体的责任,切实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第二季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教育。相关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在毁田挖沙的重点区域和村组张贴《
西安市人民政府整治毁田挖沙违法行为的通告》,并走村入户宣传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要在泾未路两侧树立大型宣传广告牌,营造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