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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加强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增加灾害监测点,建设防汛抗旱、水质监测、森林防火、动植物防疫、地质灾害、地震监控、气象灾害等监控网络,逐步完善覆盖全市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系统。健全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早期预警工作制度,建立市、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实施分级、分批发布,做到新闻发布预案与应急处置预案同步启动,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和分阶段向社会发布信息。健全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建设应急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及检索分析系统,最终构建集成化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
  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推进我市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建设覆盖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网络,建立联合应急指挥机制。形成以市应急委员会为领导机构,以市应急指挥中心为指挥枢纽,各区县应急指挥中心为支撑,各街道办(乡镇)应急机构为基础的纵向指挥体系。强化市应急指挥中心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的权威地位,确保其在各专业防灾减灾管理机构、驻军、民兵及志愿者队伍的协助下,统筹、高效地开展应急指挥工作。
  整合应急管理资源。根据预防预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事后评估、恢复重建等应急工作环节,划定各专业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单位的职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关系地位,实现有序、快速、高效的联动响应。完成与省应急平台的对接,碑林、莲湖、新城区等有条件的政府和部门先期列入应急平台建设之中。
  (三)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完成由市总体应急预案、各区县和重点地区分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应急预案构成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结合隐患和危险源调查结果,修订完善各类市级预案体系,明确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运行机制,重点解决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谁知情、谁指挥、谁配合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明晰工作责任和流程,增强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理顺应急预案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预案之间的衔接,强化各专项预案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间的协调。探讨企事业单位(以大型企业和大中专院校为主)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图”和各区县、各部门应急组织体系图。
  (四)应急队伍建设
  着力提升应急专业队伍能力。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的原则,逐步整合现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充实人员,更新装备,改善技术,整合组建市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实现事故抢险救援与灾害抢险救援于一体的应急队伍新模式。以公安、消防现有抢险救灾队伍为基础,建立一支省市共用的陆地搜寻与救护队,合理布局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覆盖面。充实完善西安西化热电化工有限公司、陕西马鞍桥生态矿业有限公司现在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应急专业救援队伍。
  初步建成应急专家队伍。积极鼓励应急专业领域研究和发展,发挥专家在事态预警、处置、评估、咨询和培训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在现有专家资源基础上,市气象、地震、水务、国土资源、安监、环保、森林防火、农牧渔业、建设、卫生、公安消防、商贸、工业、食品药品监督、质监、信息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建立起应急专家数据库,有条件的要与高校及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专业研究室,形成研究、提高的良性循环,建立专家资源共享与会商机制。
  不断壮大应急志愿者队伍。重视发挥无线电爱好者群体力量,组织一支专业素质高、富有责任感和团队精神的无线电志愿者队伍,吸引广大无线电爱好者关注应急、参与应急。依托现有其他志愿者力量及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广大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及共青团组织中建立一批形式多样、能够快速集中、有序参与、具有较高素质的志愿者队伍,到2013年实现每万人中有50名志愿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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