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作为最主要的应急公共产品提供者为前提,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应急管理的社会化程度。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3年,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城乡一体、各有侧重的应急管理体系,满足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和应急保障需求,有效降低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造成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分类目标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灾种划分,共确定12项指标,争取到2013年,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自然灾害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率≥85%;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灾民24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重控制在5‰以内。
事故灾难类: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五年内累计下降50%,到2013年下降到0.22(人/亿元)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目标到2013年下降到5.2人/万车以内,力争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公共卫生事件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餐饮业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住宿业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85%以上。
社会安全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死亡人数与“十五”期间相比下降5%;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十五”期间相比下降10%。
3.分阶段目标
根据我市实际,五年规划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2010年),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市、区两级应急管理机构及其工作机制的建设,初步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应急管理机构,保证基层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行全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落实相关应急物资储备的专项规划。全面启动全市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2011-2012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健全各专业应急机构、各职能部门的信息报送和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和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系统。完成应急平台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完成一批急需应急体系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完善分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现场预案的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开展全民应急知识的科普宣教工作,推进应急常识进社区(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
第三阶段(2013年),全面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全市公安、武警、卫生、驻地部队、民兵预备役等专业应急队伍处置能力的建设,开展对应急管理人才的专业培训,整合、完善现有的应急专家队伍。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灾情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信息网络,基本实现应急管理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部门联动机制。到2013年,达到五年规划建设目标。
四、应急体系建设任务
(一)各类风险隐患调查评估
全面完成市辖区县范围内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建档工作,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基本情况调查。以各相关部门现有资料为基础,主要针对水旱灾害、沙尘暴、暴雨暴雪、浓雾阴霾天气、雷电、森林火灾、突发性地质灾害、破坏性地震、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疫情等9种自然灾害展开调查。通过调查研究和汇总,分类建立资料库,掌握易发区自然灾害种类以及危害性、影响程度等基本情况,编制全市主要自然灾害发生分布图。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事故灾难基本情况调查。主要掌握清楚事故灾难隐患及源头,明确易发种类和数量,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事故灾难档案库,编制各类事故灾难隐患分布图。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信息调查。开展重点控制传染病源地的公共卫生学调查,完成由食品引发食源性疾病隐患调查,建立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基础信息数据库。四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安全事件基本情况调查。完成全市关键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群体性案件高发地区等社会安全隐患调查,建立社会安全隐患数据库,编制全市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防护目标分布图。五是建立应急处置案例数据库,总结经验和教训,逐步形成较为丰富的案例资源,为应急决策提供辅助。
(二)预警指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