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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意见的通知

  重点区域绿化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八大重点区域绿化工程负总责,市级有关部门要明确区分不同区域的建设内容,明确建设任务,市交通局、市水务局要按照辖区绿化面积的90%以上得到绿化为建设目标,每年按照规划任务的20%进行安排。市建委、市容园林局要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为建设目标,逐年安排建设任务。市旅游局要按照旅游景区普遍绿化,绿化率达到60%以上的建设目标,搞好重点旅游景区的景点和道路绿化,逐年安排建设任务。市林业局要按照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直观坡面绿化率达到50%以上的建设目标,抓好直观坡面绿化,按照平原区40%的村庄要达到“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标准,开展以庭院绿化、街道绿化、路渠绿化和村周一片林建设为主的绿色家园建设,每年按照规划任务的20%进行安排。
  三、抓点示范,制定重点板块实施方案
  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板块:渭河沿线绿化工程、西宝铁路沿线绿化、关中环线景观林带、“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和高速公路两侧铁丝护栏内绿化林带断带补植工作。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要负责抓好我市境内高速公路两侧铁丝护栏内绿化林带断带补植工作。西安铁路局要负责抓好西宝铁路沿线绿化;市水务局、林业局和沿渭各区县要负责抓好渭河近堤绿化工程和河堤临水侧建设不超过30米的防浪林或芦苇带;市林业局要负责抓好“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和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建设。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所辖区域重点板块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实施范围、建设目标、建设期限、树种配置等内容,随规划一并上报。
  四、加强领导,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重点区域绿化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才能保证实现。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把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周密安排,全力抓好工程实施。
  市绿化委员会负责全市范围内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绿化委员会负责辖区内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重点区域绿化实行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从2009年5月起,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每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绿化办,市绿化办负责公布进度,宣传典型,通报工作进展迟缓的区县和部门。
  重点区域绿化实行绿化责任人联系制度。各区县要确定一名主管区县长主管重点区域绿化工作,明确具体承担区域绿化工作的单位和联系人;市级各有关部门也要确定一名局长主管重点区域绿化工作,明确具体承担区域绿化的处(室)和联系人,并于2009年5月12日前将联系人员名单上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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