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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2009〕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元月,省政府转发了《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9〕5号)(以下简称《通知》),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推进国土绿化、建设“绿色陕西、生态陕西”进程中做出的又一重大举措。《通知》强调了重点区域绿化的重要意义,对重点区域绿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建设任务和主要措施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对我市辖区内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十分重视,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区域绿化与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开展三年植绿大行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深入贯彻省政府《通知》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推进,制定工程建设规划
  重点区域绿化工程规划期为六年,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其中前五年为工程实施期,第六年为补植完善和全面检查验收期。八大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分别是:道路绿化工程、河流水系绿化工程、直观坡面绿化工程、“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工程、城市绿化工程、环城绿化工程、工矿区绿化工程和重点出入境口及旅游景点绿化工程。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辖区范围内的重点区域绿化规划。规划内容包括辖区绿化现状及存在问题、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分年度建设规模、技术措施、资金筹措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规划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实施年度,具体实施地段、路段、河段,落实到具体承担的部门和实施单位。市交通局要负责完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所辖两侧界桩范围内的绿化规划;市水务局要负责完成河流两岸、河堤及库区周围、渠道两侧辖区范围内的绿化规划;市建委、市容园林局要负责完成城市及环城林带的绿化规划;市旅游局要负责完成重点旅游景点的绿化规划;市教育局要负责完成大中专院校绿化规划;市林业局负责完成“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和直观坡面绿化规划;绿化规划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各区县、各部门的绿化规划要分别以区县政府和部门的正式文件(一式五份)于2009年6月底前上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涉及我市辖区的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的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绿化规划,西安铁路局所辖两侧界桩范围内的绿化规划,民航西北管理局的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绿化规划,西安警备区营房及其周围的绿化规划,请同时抄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汇总。
  二、明确任务,实行分工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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