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
(市政发〔2009〕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国办发〔2006〕6号)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需求,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利于保持家庭关系和睦稳定,促进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有利于带动相关行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全体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我国于1999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西安是最早步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之一。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达124.2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83%,人口老龄化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老年人口增速远远高于总人口增速,已步入人口老龄化高速发展的新阶段。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是拓展服务新领域、扩大就业的有效途径,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是关爱老年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迫切需要。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的传统。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越来越多,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籍、康复护理、紧急救助和临终关怀等方面呈现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但是,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健全,机构养老床位数量不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覆盖面窄,服务内容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现行养老事业的公共财力投入供给呈现非确定性、非完整性、非连续性的特点,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是破解我市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