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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工作的意见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工作的意见
(哈农委发〔2009〕47号)


各区县(市)农委、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
  为深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水平,市农委决定从2009年6月2日开始定期对地产或外埠进入我市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具体意见如下:
  一、监督检测的内容与重点
  (一)监测的内容
  主要是蔬菜、果品等农产品采收前质量监测和上市产品的跟踪监测。
  (二)监测的重点
  1、蔬菜生产基地、农业重点园区、小区生产的蔬菜质量。
  2、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农产品经销企业经营的蔬菜质量。
  二、监测任务和分工
  (一)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工作任务
  1、每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配送企业、大型超市的农产品进行二次抽检,每次每个企业抽检5个品种,每个品种样本量为5个。
  2、每年1、3、5、7、9、11月份对基地蔬菜进行抽样检测。上述每月进行一次抽检,要求每个区县(市)每次提供5个生产基地,每个基地每次抽5个样品。
  (二)抽样内容和方法
  1、抽样方法。抽样按NY/T762-2004规定执行。
  2、监测样品种类。监测样品种类应在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菜心、韭菜、芹菜、菜豆、豇豆中选择,原则上不能超过这个范围。每次监测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必检种类,其中市场抽样每类蔬菜各占六分之一左右。生产基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所抽蔬菜应属于六类蔬菜。
  3、监测项目。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敌敌畏、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杀螟硫磷、水胺硫磷、氯氰菊酯、氰戍菊酯、甲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溴氰菊酯、三唑酮、百菌清等20种农药。使用速测仪检测农产品主要查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
  4、监测方法和依据。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农产品实行常规检测,检测依据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2763-2005标准进行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 2763-2005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同时,各质检中心应参照CAC (FAO/WHO)、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的标准或指令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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