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行新型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升级
(十二)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发挥商务信息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的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消费。围绕汽车、住房、家电、婚庆、计算机、手机、休闲旅游等消费热点,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经营活动,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等活动。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
(十三)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促销活动。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的特点,积极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加强部门、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在全市大中型零售、餐饮、住宿企业基本实现刷卡消费,引导中小型商贸企业应用POS消费系统,采取银行卡结算。加快会展业发展,带动相关的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消费。各县(市、区)商业主管部门要精心编制本地名优特产品目录,准备好宣传推介资料,积极组织参加国家部委和省市举办的商品(食品)博览会。
(十四)鼓励商贸企业大力推销本市产品。各地要组织和鼓励商贸企业大力推销本市产品,做好本市产品的进货、上架、陈列、宣传等工作,在显著位置展示宣传本市产品,设立本市产品专柜、专区。对推销本市产品做出突出贡献的商贸企业和个人应予以适当奖励。
五、促进流通企业发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十五)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进一步深化流通企业改革,通过股权置换、资产收购等方式,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著名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力争到2010年全市有3-5家零售企业和商品交易市场进入全省50强。大力扶持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集团,推动连锁经营向流通领域更广范围、更多行业延伸。加快城市社区和农村连锁网点建设,提高连锁经营总体规模和水平。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重点培育和扶持较大型流通企业尤其是连锁企业发展。鼓励流通企业发展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降低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