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宜府办发〔200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9〕19号)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流通业保民生、促发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降低消费成本,促进消费升级,确保消费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我市搞活流通、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5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全市培育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10家,年交易1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10家;日用品农家店覆盖100%的县(市、区)、95%的乡镇和80%的行政村。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促进农村消费
(一)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建设日用品流通网络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面,强化农村商品配送功能。到2010年末,争取日用品农家店覆盖95%的乡镇、80%的行政村,配送率达到50%以上。把建设和改造农家店的重点放在未建设农家店的乡镇和行政村。县级内贸主管部门负责农家店建设与改造的质量监管,符合农家店标准要求的,由县级内贸主管部门向设区市内贸主管部门申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内贸主管部门上报省商务厅认定。对只挂牌不改造的农家店,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减少甚至停止资金支持。抓好承办企业的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降低经营成本。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
(二)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我市家电下乡工作从今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结束。目前,已将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摩托车等产品列入政策补贴范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切实做好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对家电下乡的政策、下乡家电产品识别、财政补贴申报程序等,做到家喻户晓。要积极指导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对参与家电下乡的各级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企业和经销网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工作规范要求。要强化监管,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搞好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实抓好。各级财政部门要简化补贴领取手续,方便农民农民购买,并将万载县补贴程序简化试点经验向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