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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决定


  在锂电新能源产业园建设的时效上取得突破,加速打造功能完备的产业平台。在宜春经济开发区辖内规划约20平方公里,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宜春锂电新能源产业园,并争取成为国家级锂电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宜春经济开发区要按照规划要求,争分夺秒,切实加快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并视需要集中建设标准厂房,调剂使用现有闲置的土地和厂房,有效承接落户宜春的锂电企业,避免出现项目等地、地等项目的现象。要注重产业园功能配套,大力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园区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园承载能力。注重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企业建多层厂房,支持企业采用环保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引导企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治理工作,着力打造“生态园区”。

  在锂电龙头企业的引进上取得突破,加速培育锂电新能源经济的产业体系。围绕资源采掘加工、电池材料及电芯制造封装、数码产品及电动工具、储能装置、动力电池及电动汽车等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上的重点项目,紧盯世界500强和国内200强企业,千方百计引进几个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大财团、大集团、大企业到宜投资锂电项目。对投资规模大和科技含量高的项目,除享受宜春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还可一事一议,给予更大的优惠。要按照规划设计的产业链条,在引进一批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引进相关的配套企业,搞好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迅速聚集一大批相互关联的锂电企业,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

  四、切实加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力度,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格局。2009-2014年,市财政每年从市本级财政、宜春经济开发区及其他专项资金中筹资1000万元,以后每年从锂电新能源产业园的税收优惠后的地方留成部分中安排20%的资金进行补充,作为支持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锂电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采取财政托底担保、土地抵押等方式,吸引金融机构为锂电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对大项目、大企业实行银团贷款,为企业并购、兼并、重组等提供信贷支持。充分利用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金融产品,扶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开展以订单、仓单、信用证、应收账款等为质押的贸易融资服务,为锂电企业提供必要的流动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锂电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对科技型中小锂电企业,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优先提供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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