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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大同市农村信用社2009年“支农惠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及时统计,掌握进度
  各级农村信用社要指定专人负责实施工作的统计,按期上报统计报表和书面报告,及时反映辖内实施支农惠民计划的进展情况。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书面报告要详实,要能够说明实施情况,并列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七、工作要求
  实施农信社“支农惠民行动计划”,不仅是今年全市支农工作中的重点工作,而且是今后一定时期农村信用社的重点工作。各联社要定期向各级政府汇报计划的实施情况,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确保农信社“支农惠民计划顺”利实施,在实施农信社 “支农惠民行动计划”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立小额信贷专柜
  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资金、人员、网点的优势,为农村各一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的作用,切实改善为农户提供的金融服务。各县级联社必须督促辖内分支机构迅速设立“小额信贷专柜”,真正使信用户在核定的限额内便捷获取贷款。
  (二)大力创新信贷产品
  要通过扩大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区间、区别确定贷款利率、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等措施,对传统拳头产品进行优化升级,并根据支农工作需求,尽快开发农村青年创业贷款、返乡农民工就业贷款、购置农机具贷款、农民消费贷款、住房贷款等新贷款产品。要结合国家当前出台的各项振兴经济政策,抓住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利时机,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依法开办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等贷款业务。
  (三)培育示范典型
  在实施“龙头带动”、“青年创业”、“三社联动”等工程时,要积极培育典型,运用典型引路的方式,以点代面,稳步推进,将农信社“支农惠民计划”的各项工作引向深入。办事处将选择工作开展较好的农村信用社适时召开现场会议,交流经验,推广做法。各县级联社也要加强经验交流,采取召开现场会议、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动辖内工作的开展。
  (四)加大沟通力度
  要加大与各级政府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政府对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支持。各级农村信用社要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农信社支农惠民计划”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与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现场会议等形式,共同研究支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争取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开展支农工作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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