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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三)开放时间
  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其它适当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学校与所在镇(街道)、社区(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报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市民公布。
  (四)开放形式
  采取“分类开放、限时开放、学校申报、试点进行、逐步推广”的形式。体育设施开放学校的操场、球场、田径跑道、健身器材等室外体育设施均应免费向市民开放。室内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可适当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应根据学校场地、器材及管理服务等情况合理确定。
  三、努力确保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安全有序
  (一)建立持卡准入制度。参加体育健身的居民须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村)办理登记、申领手续,并与有关学校签订安全协议。社区(村)负责审核并发放贴有居民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居民健身卡”。居民可凭健身卡到指定的学校参加体育健身。居民健身卡的发放数量可根据免费开放体育场地设施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二)建立学校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对免费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的学校,由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负责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商业保险公司,为学校办理公众责任保险。投保所需资金在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实行收费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要从收取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参加商业保险。
  (三)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各体育设施开放学校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切实维护好开放期间学校体育健身活动秩序。要在体育场地设施周边醒目位置标明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安全须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市体育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每年对体育设施开放学校的体育设施的安全性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联系制度。市体育局指派社会体育指导员联系各体育设施开放学校。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与各体育设施开放学校的沟通与联络,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对学校活动场地、健身器材的安全性进行及时检查,指导群众正确使用体育设施、科学进行健身。
  (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各体育设施开放学校要完善安全保卫的相关规章制度,制订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预防并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如遇重大传染病疫情等事件,应立即停止开放。要指定专人检查活动场地、活动器材的安全性,引导居民正确使用体育设施和器材。
  四、切实保障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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